根据《揭阳市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揭市教【2018】128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2018年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基本要求
(一)统一实行预报名。在今年招生报名规定时间内,家长带学生来校预报名,并在指定时间内到校进行评估。
(二)统一材料审核。对学生的学籍、户籍、残疾证、预防接种证等资料信息进行审核,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招生领导小组,综合入学评估意见,采取集体决议原则,对符合招生条件的学生按评估时间先后统筹分批次安排入学,并根据其知识能力水平编排到对应年级。
三、招生对象
(一)招生对象具体分为以下两类:
1、培智部:具有我市(市辖区)户籍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6—14周岁)。(按照就近入学原则,揭东区常住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应报读揭东区特殊教育学校。产业园、榕城区、空港区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可自由选择申报我校或揭东区特殊学校。适合随班就读的可报读学区学校)。
2、听障部:听障部学生面向全市范围招生。(包括市区和揭阳各县区)
(二)学生入学需具备条件:
1、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须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在我校或其他学校授完小学教育的当年度六年级学生。
2、听力语言障碍的一级聋、二级聋、一级重听、二级重听。
3、智力障碍的智力商数水平25
4、生活基本能自理(标准为能独立吃饭和自行大小便)。
5、精神无明显异常,无攻击行为或自虐行为。
不能到校就读的严重多动症(严重注意力缺陷),精神分裂症、严重脑瘫或经学校专业老师评估鉴定或医生建议不适宜入学的其它疾病的残疾儿童少年,由其学区学校提供送教上门服务。
患有心脏病、癫痫病、哮喘病或医生认为不宜住宿的其他疾病的听障学生不能住宿,培智部家长须全天候接送。
四、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为8月27日,家长带学生来我校预报名,按照报名先后顺序进行评估,家长在规定期限内报名申请学位的,均为有效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五、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来我校预报名。
(一)揭阳(市辖区)户籍: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申请学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家庭户口地址栏、户主页、人口总数目录页、学生个人户口页、父母个人户口页”等内容。
(二)残疾证、预防接种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上述材料原件备查,根据学生个人情况,统一提交a4规格复印件给我校教务处,分别按照以上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并把申请学生个人身份信息页作为封面。
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申请学位资格。
五、招生流程
(一)登记预报名。家长带申请学生和材料来我校预报名,家长填写相关信息表格。
(二)材料核查。学校对学生的相关材料进行核查。
(三)评估。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统一安排时间进行评估。
(四)公示名单。9月3日我校公告栏公布符合条件各类学生名单。
(五)安排学位。我校根据核查和公示结果,按照招生办法和学位情况,安排学位。
(六)报到入学。符合条件录取的揭阳户籍学生于9月10日到我校分批次办理相关试读手续。